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工程建設標準實施檢查情況的通報
青建管字〔2018〕2號
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建設局,各房地產開發、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實施市城鄉建設委“標準化+工程管理”模式,提高企業標準管理意識,規范企業執行建設標準行為,我委對市內三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開展建設標準實施情況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7年下半年,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標準專家,共檢查14個在建工程項目,涉及12家房地產開發企業、13家施工總承包企業和9家工程監理企業。總體來看,大部分企業在標準管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企業標準管理體系較為健全,標準管理工作流程清晰。企業建設標準信息化管理、工程技術資料引用建設標準等方面進步明顯。但同時也發現,個別企業及管理人員標準管理意識還很薄弱,標準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設標準內控工作流于形式,標準專管員工作開展較差,施工現場違反強制性標準行為時有發生。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市城鄉建設委已對3家責任企業和4名責任人進行了信用考核扣分處理,共扣除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考核分60分。
二、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
(一)企業管理
1.企業標準實施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個別企業對標準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足,標準管理意識淡化,標準技術水平弱化,標準管理的措施落實不到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運行虛化,工作流于形式,表面文章做的足,實質管理不到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沒有進行認真的總結、分析,導致同類問題重復發生。
2.標準專管員業務素質不高。部分標準專管員對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基本內容、工程建設常用標準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知識掌握不充分,對施工現場和工程技術資料的標準審檢工作浮于表面,沒有發揮標準專管員在標準實施、監督檢查、信息收集和反饋等方面的作用。
(二)施工現場
1.個別項目外腳手架搭設存在違反強制性標準行為,主要是腳手架主節點處缺少橫向水平桿及腳手架接頭未使用對接扣件連接,違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
2.墻體及接茬部位有漏漿、孔洞情況;樓板和梁底局部存在夾渣、麻面現象;梁柱無鋼筋定位措施、鋼筋出現位移貼膜現象,違反《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洞口、溝、槽、高處臨邊等危險作業處缺少警示標志,樓層臨邊防護欄搭設不牢固,違反《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三)工程技術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技術資料的編制存在引用廢止標準、缺少編制依據、引用標準規范不完整、審批不規范、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及內容不全面等問題。
2.部分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存放的與該工程結構特征和形象進度相關的重要標準版本嚴重不足,甚至存放有廢止標準。
3.工程技術資料中缺少建設標準貫徹實施情況檢查記錄和報告,缺少標準專管員工作記錄。
三、違規案列
1.小水清溝改造項目三期。施工單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山東三益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主要違規行為:外腳手架有三處主節點缺少小橫桿,違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強條6.2.3條;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依據6處引用廢止標準;部分監理實施細則缺少編制依據。
2.于家下河、王家下河社區城中村改造C10項目。監理單位:青島建通浩源集團公司。
主要違規行為: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編制依據5處引用廢止標準;監理實施細則引用標準規范不完整。
3. 青島地鐵南京路181號還建工程項目。監理單位:青島華鵬咨詢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違規行為: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內容不完整,缺少編制依據。
四、工作要求
1.嚴格落實標準實施主體責任。各工程參建單位要針對以上問題進行認真總結,逐一進行梳理,仔細查找漏洞,制定改進措施,不斷健全和完善標準實施工作責任制,把標準管理制度的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實到人,不斷優化和提升標準管理工作水平,全面落實企業標準實施主體責任。
2.充分發揮標準專管員作用。按照我市《關于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專管員崗位設置和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7〕72號)要求,各標準專管員要認真履行標準管理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記錄,加強對施工現場和工程技術資料建設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審核,嚴格落實整改并留存工作記錄。
3.不斷強化標準監管職責。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不斷提升自身標準化管理工作意識和能力,強化標準實施監督職責,加強標準執行情況執法檢查工作力度,對違反強制性標準行為堅持“零容忍”,對反復出現同類問題的責任單位要加強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市場主體考核在標準監督檢查工作中的作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