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青建管字〔2020〕22號
各區市、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強化工程質量監管的決策部署和有關要求,落實建筑工程質量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決定委托第三方開展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抽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時間和范圍
(一)抽查工作時間
抽查工作從2020年7月開始至2021年6月結束,原則上每月進行1輪,共進行12輪。
(二)抽查工作范圍
抽查工作范圍為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抽查工作內容
抽查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及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等。
(一)工程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情況
受檢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法人代表和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 法人授權書、質量責任承諾書簽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部人員配備,各方責任人到場履職情況等質量行為情況。
(二)工程實體質量情況
受檢工程相關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情況。
(三)工程質量技術資料情況
受檢工程施工質量技術相關資料收集整理情況。
(四)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情況
受檢工程揚塵治理“六項措施”落實等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情況。
三、抽查工作程序
1.受托機構隨機組織人員,組成抽查組,直奔受檢工程,出示“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抽查工作告知書”(附件1)并亮明身份,交底抽查工作內容和配合工作要求,聽取工程概況介紹,深入現場開展實體檢查,查閱工程施工質量技術資料,向現場人員詢問相關情況。
2.工程抽查有關情況,抽查組進行詳細記錄,存在問題當場向受檢單位書面反饋。
3.每輪抽查工作結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向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及時反饋,并且每季度通報各區市工程檢查情況。抽查工作過程中如發現重大質量隱患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第一時間通知受檢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四、其它有關要求
1.請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確定1名聯絡員,填寫建筑工程質量抽查聯絡員登記表(附件2),7月17日前通過金宏網報“青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2.每輪質量抽查將通過隨機模型從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抽取不少于27個單位工程。
3.請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做好配合工作,督促轄區內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參建各方自覺接受檢查,堅決避免拒絕檢查、消極應付、臨檢停工等行為。對發現故意阻撓、妨礙、干擾質量抽查工作的工程,抽查組將如實記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核實后,將予以公開通報,并按照《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信用考核管理辦法》給予考核扣分處理。
4.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應認真做好抽查工作發現問題的處置工作,對于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要暫緩施工,閉環整改,嚴肅處理。對于整改不力、屢查屢犯的,要綜合運用行政、經濟、信用等手段從嚴從重處理處罰,切實壓實質量責任。
5.質量抽查工作人員要做到客觀公正、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受檢工程參建各方應做好全程監督工作,發現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等行為,應實名書面向青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反映,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受理通信地址:青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南區澳門路121號313房間)。
附件:1.全市建筑工程質量抽查工作告知書.docx
2.建筑工程質量抽查聯絡員登記表.docx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15日